曾經以為忘得掉 忘得了 但……卻每每在夜中想起以往的點點滴滴 因為最愛 也給了許多機會來讓他辯解 但 每每機會卻讓人也愈傷愈深 該說痴情無罪 又或者 真愛無敵呢? 是不是這樣? 曾經對我們好的人,以及他所做的事,總是那麼容易被淡忘, 隨著時間的河,慢慢迆灑而去,然後,被遺忘。 最後,只剩下一個模糊的感覺,一個不確定的「好」字。 當朋友們談起以往的愛情時,總會幽幽渺渺的嘆口氣, 慣性的說道:其實他對我很好。 問了好多位朋友,哪裡好?他哪裡好?怎麼好法? 朋友們陷入思緒,想了半天,卻說不出所以然來, 所有的恩恩義義只換化為一個好字。 若硬要她們說個明白,嗯嗯啊啊了半天, 全都是細細碎碎的,一些生活上的瑣事。 這才是幸福吧,我想。 「好」本是一種感覺,難以著墨,只能用心體會。 當關愛全傾注在生活上時,是那樣平凡,那樣不著痕跡, 那麼簡單而細微,如何能說分明? 當妳真正能體會到這樣平凡的幸福,只看妳珍不珍惜,把不把握。 可惜,大多數的人總是不滿足,因為不曾轟轟烈烈,沒有激盪飄搖, 所以這麼基調、低調的「好」,便不容易記住,不輕易擱在心上。 那什麼會留住呢? 心中惦著的,多半是殘害心靈的那個人, 所有的壞與傷,總是在夜深的寧靜裡,咬噬人心,啃噬記憶, 令人輾轉反側,難以入眠,總要鬧到天明,才肯稍稍罷休。 好的事難記於心,受過的傷卻緊緊尾隨,形影不離。 這就是記憶。不公平,而且弔詭。 身旁的「好」說不清,看不明,可以久遠的「好」,卻歷歷在目, 隨時可以拿來說嘴誇耀與比較。 是不是這樣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